本报讯有关部门新近的一份调查报告表明,山西五寨县近两年新任命的13名局级干部,人人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和好评。调查组分析个中原因后认为,这首先得益于该县实行了“民主推荐,民意测评;一职多考,差额上会;常委会讨论,常委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新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这项新制度是五寨县1997年初制定的。当时,县委刚组成新的领导班子。新任县委书记闫铁柱认为:用好干部,光靠书记一人把关不行,还要依靠群众,依靠县委一班人的集体智慧。如何使“两靠”变为现实呢?闫铁柱反复学习党中央公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后认为,关键是要做到三条:一要拓宽干部选拔渠道,让每一位具备条件的人都能顺畅地进入群众和县委的视野;二要尊重民意,真心实意地将干部的初选权交给群众;三要尊重每一位常委,让他们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独立行使自己的赞成权和否决权。有感于此,他首先提议县委“立章法”。经过县委常委会的反复研究,制定了上述新制度。其要义是:
民主推荐、民意测评:选拔干部前,县委先公布干部岗位和任职条件,然后号召各级组织、个人踊跃向县委推荐优秀人选。推荐时必须填写推荐卡,并写明推荐理由,以示自己对组织的负责和支持。推荐结束后,由组织部门公布被推荐人员名单,并组织有关人员对被推荐人员进行民意测评。为使民意测评能充分体现民意,县委对参评人员事先就作了严格的规定。
一职多考,差额上会。在民意测评的基础上,组织部门汇总推荐情况和测评结果后,按一比四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有关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后,组织部门根据考察意见和被考察者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情况按一比三的比例确定差额上会人员的后备名单报县委书记办公会,由书记办公会按一比二的比例确定差额上会人员的正式人选。为充分尊重民意,县委规定,凡民意测评不在前四名、连续三年年度考核非优秀者,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为严格遵守考察程序,县委还规定,如书记办公会不同意组织部门提出的差额上会人选,可否决后由组织部门再提后备人选,但书记办公会不得随意确定未入围人员为差额上会人员提交常委会讨论。
常委会讨论,常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常委会上,先由组织部门介绍差额上会者的基本情况和任职理由,请常委会讨论。常委们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无记名投票表决。县委书记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得票多且超过半数者由有关部门正式履行任职手续。